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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钟财社〔2022〕31号
2022-01-24

钟财社〔2022〕3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钟山县财政局文件

钟财社〔 20 22 〕 31 号

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钟山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贺财社〔 2021 〕 81 号),现下达残联 2022 年自治区 城镇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补助资金 5.07 万元,医保中心 2022 年中央和自治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 17174.79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属预拨性质,将根据各统筹地区截至 2022 年 6 月底实际参保缴费人数,以及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等进行结算。

二、此次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

三、此次下达的政府补助资金,支出请列“21012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下达的个人缴费补助资金支出请列“2083099 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

四、此次下达的 2022 年中央和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助指标,按照桂医保发〔 2020 〕 46 号文件要求市级统筹,自治区对我县的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直接下达市财政专户,并直接拨入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附件.doc

钟山县财政局

2022 年 1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钟山县财政局办公室 20 22 年 1 月 24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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